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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开展供应商的开发、监督、评估、管理工作,协调供应商关系,优化企业的供应商队伍,最终达到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部物资采购过程,物资类别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类、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类、劳保类等。
3. 职责
3.1总经理、副总经理: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核。
3.2采购部经理:负责供应商管理制度的切实执行,监督审核所有关于供应商的开发、评估、考核、激励等行为,并及时将采购部的相关决策上报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3.3询价员:负责采购询价和商务谈判工作,审核、评估供应商报价,对供应商供货价格水平进行考评。
3.4采购员:负责采购合同的执行,对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开票及时情况进行考评。
3.5供应商开发专员:负责供应商开发工作,制定供应商开发计划,对潜在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调查与审核。
3.6供应商管理员:负责供应商的准入评审、运行考评;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维护与合格供应商的良好关系;与技术质量部一起对问题供应商进行改善;淘汰不合格供应商。
3.7技术质量部:协助采购部进行供应商准入评审、审厂等;负责对供应商提交样品的确认;在供应商持续供货中监管到货质量,并对供应商供货合格率进行考评;协助采购部对问题供应商进行改善。
3.8工程管理部:对供应商的交期进行统计评价。
3.9财务部:对付款方式进行考评;执行对供应商违约处罚扣款等。
4. 定义
4.1供应商开发基本原则:供应商开发的基本准则是“Q、C、D、S”原则,也就是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这四者中,质量因素是最重要的。首先要确认供应商是否建立有一套稳定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然后确认供应商是否具有生产所需特定产品的设备和工艺能力。其次是成本与价格,对所涉及的产品进行成本分析,并通过双赢的价格谈判实现成本节约。在交付方面,要确定供应商是否拥有足够的生产能力,人力资源是否充足,有没有扩大产能的潜力。最后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供应商的售前、售后服务的纪录。
4.1 样品确认制度:指半成品或成品在确认采购之前,由供应商提供的具有普遍代表性的物料样本送至需求方进行质量确认,需求方样品确认并出具《样品承认书》后,供应商以书面的形式承诺,在后续供货过程中到货质量品质不低于送样标准,且同意需方以样品标准为最低允收标准。
4.2 供应商评入围审实施细则:供应商评审实施细则是在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对其资质和行为进行评审的操作依据。
4.3 供货质量保证协议:为了构建互利的供货合作关系,经平等协商,供需双方就供货合作的质量保证事宜达成的有关质量控制的供方保证协议。
4.4供应商考核总则:考核总则为我方(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所倡导的QCDS理念(品质Quality +成本Cost +交期Delivery +服务Service)。
4.5供应商淘汰:淘汰机制是供应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采购制度,严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的供应商,或经供应商绩效考评认定达到淘汰标准的供应商,取消其供应资格。
5. 工作程序
5.1供应商开发准入
5.1.1根据公司采购需求,由采购部制定供应商开发计划,依据计划进行供应商开发。
5.1.2供应商开发专员依据供应商开发原则,寻源能够满足公司采购需求的潜在供应商,要求企业提供《供应商资质评审函》中的相关文件并填写《供应商整体状况调查表》,对其经营范围、经营资质、注册资本、产品信息、市场口碑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调查。
5.1.3潜在供应商资质初步审核通过后,对于需要打样的产品根据《样品确认制度》进行打样确认。
5.1.4对于样品确认合格的供应商,需要进行审厂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资质评审函》《供应商整体状况调查表》等文件对其真实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输出《现场评估报告》。审核通过后可以纳入小批量供货计划。不需要审厂的供应商在样品确认合格后直接纳入小批量供货计划。
5.1.5对于小批量供货质量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提交《供方业绩评定表》审批通过后,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签署框架文件《供应商合作管理实施细则》、《供货质量保证协议》、《廉洁承诺书》等。
5.1.6合格供应商目录的开发,原则上需保证A类物料合格及备选供应商不少于5家,B类物料合格供应商及备选供应商不少于5家,C类物料合格及备选供应商不少于3家。
5.1.7本公司执行供应商开发回避制度。对于和供应商有但不限于亲属、朋友关系的供应商开发人员、采购人员,一律不参与该供应商的开发准入、合作运行。对于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已列入本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对其法人、股东、法人或股东的亲属有直接关联的公司,一律不许列入本公司供应商考察范围。
5.2运行过程绩效考核
对于进入公司供应体系的供应商,本公司采用绩效考评制度。
5.2.1考核总则
指导思想为我方(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所倡导的QCDS(品质Quality +成本Cost +交期Delivery +服务Service)理念,对供应商进行QCDS(品质+成本+交期+服务)方面的管理和考核。
5.2.2考核依据
依据《供应商合作管理实施细则》中对供应商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供货质量、价格、账期、交付、服务、开票等情况按照规定的权重进行月度绩效考核评分,每季度、半年、全年进行汇总评分。
5.2.3考核评分分工
由技术质量部对供货质量进行评分,采购部询价员对供货价格水平进行评分,工程部计划对供货交付及时情况进行评分,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服务响应情况、开票及时情况评分,由财务部对账期进行评分。
5.2.4考核评分分级标准
根据《供应商合作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依据评分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级。90分以上为A级(优秀供应商),75分-90分以下为B级(良好供应商),60分-75分以下为C级(合格供应商),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供应商)。
5.2.5考核结果处理
由供应商管理员将最终供应商得分评价结果上报部门经理、公司副总、总经理,汇报供应商实际表现状况。对于相应评分的供应商给予相应的激励或惩罚。
5.3供应商激励与惩罚
5.3.1 绩效考核评级为A级的供应商为优秀供应商,予以订单优先分配等优惠奖励,可考虑提高其供货额度或缩短账期。原则上量化指标为连续三个月绩效评价达到A级的稳定合作A类物料供应商,在报请公司批准后可建立战略合作框架,实现战略合作,引导其深度参与我方供应体系。
5.3.2 绩效考核评级为C级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由技术质量部、采购部针对其问题予以指导进行整改。连续两个月内绩效考核为C的供应商,付款在付款规则基础上延迟1个月,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警告函》,责令其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连续三个月内绩效考核为C的供应商列入D级。
5.3.3 绩效考核评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拟淘汰供应商。经采购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供应商发出通知,暂停双方合作内容并取消其供货资格,将其从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取消。D类厂商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货,需重新进行供应商调查评估。
5.3.4供货中,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的无法按时交货、短交、超交、质量异常、缺少相应标识等情况,依据《供应商合作管理实施细则》做出相应处罚。
5.3.5供应商淘汰
对于因供货对公司造成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损失等恶劣事件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处理。对于严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使得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或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的供应商,除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一律淘汰处理,不再选用。另外对于绩效考评D级且经公司领导审批取消供应资格的供应商,或其他原因无法满足我方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淘汰。